赣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关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49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67号)要求,积极开展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
据了解,经过商务部组织专家工作组对申报方案审查评议,商务部共确定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等66家基地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其中,江西共有2个园区入围,包括南康家具市场和江西新余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据了解,经过商务部组织专家工作组对申报方案审查评议,商务部共确定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等66家基地为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其中,江西共有2个园区入围,包括南康家具市场和江西新余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